大家好~长春理工大学机电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已经公布了,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有哪些内容吧!
 
长春理工大学机电学院2026年研招复试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和《长春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机电工程学院2026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主任:宋林森
  成员:武小林、刘凤德、王蕊、李学光、刘佳、迟迎、顾莉栋
  秘书:赵伟宏、曲琳、卜子明
  二、复试组织原则、复试名单确定
  按《长春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执行。
  三、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及复试分数线

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招生人数

已录取(推免)

复试分数线

全日制

080200

机械工程

50+1

1

264(35/53)

085500

机械

155+14

14

264(35/53)

  注:拟招生人数不含专项计划、推免生名额。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复试方式:线下复试;QQ群号:1049085732[长理机电学院一志愿复试]
  复试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089号(东校区)
  日程安排见下表:

时间

内容

具体地点

备注

3月31日

8:00-11:00

报到,资格审查,收取复印件

机电办公楼204

 

9:00-17:00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政审);

初试外语为日语或俄语考生外语能力考核。

机电办公楼

11:30-12:30

休息

18:00-20:30

专业综合笔试

东校区一教东配楼

101~103、203

报到时查询

4月1日

8:30-17:00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专业面试)

机电办公楼

 
  五、复试内容
  主要包括专业综合笔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一)专业综合笔试
  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试题满分为100分。
  (二)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重点考核业务素质和科研工作能力,满分为100分,其中:
  1.专业基础及专业知识占50分
  考核重点:①基础理论;②专业知识;③对学科发展前沿了解情况;④计算机应用能力;⑤本科学习成绩。
  2.综合能力占40分
  考核重点:①逻辑思维能力;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从中表现出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③敬业精神、钻研精神、团结协作精神。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分
  每名考生面试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记录至少保留5年。
  (三)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列入拟录取名单。
  重点考核: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成绩核算及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且复试总成绩在120分以上、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在60分以上,为复试合格。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复试合格考生将复试成绩除以2乘以0.3,将初试总成绩除以5乘以0.7,相加后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计算公式:
  复试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7+(复试成绩总分÷2)×0.3
  复试不合格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六、加试
  按《长春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执行。
  加试科目及考试内容见《长春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yzb.cust.edu.cn/zsxx/05a71ad2c39442a581e7b0124212e745.htm
  七、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材料清单及要求见《长春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网址:https://yzb.cust.edu.cn/zsxx/89a7e7d42751493b83b400f22bd7377f.htm,报到时,提交复印件1份。
  八、体检
  体检要求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复试期间不体检。
  九、待录取流程
  1.复试成绩公布后,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为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需于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2.拟录取一志愿考生不需登录系统确认待录取,调剂系统自动确认。
  3.考生一经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不予解除。
  十、纪律和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
  2.纪检监察机构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复试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考生要严格遵守《长春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长春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学校和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纪律要求。
  4.对在复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