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福建农林大学农学院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公布了,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有哪些内容吧!
 
福建农林大学农学院2026年硕士复试细则
 
  为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院系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2026年招收攻读农科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划定。总分不低于240分,单科(满分=100)不低于33分,单科(满分>100)不低于50分。

专业

学习方式

计划招生数

备注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全日制

20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名

作物遗传育种

全日制

25

联培计划3名

生物育种

全日制

7

 

农艺与种业

全日制

92

 
  1.我院第一志愿上线生源多于招生计划的专业,按1:1.2比例、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名单,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我院调剂专业,根据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不低于1:1.2、不高于1:3的差额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每个批次调剂考生名单。若调剂生源不足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复试名单。计算结果向上取整,同分者一并进入复试。每个调剂批次复试比例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复试录取实际情况研究确定,调剂指标和复试比例另行公布。
  3.实际招收人数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考生的复试工作参照学校要求执行。
  5.同省内本科院校联合培养研究生与我院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合并复试。
  二、复试要求
  (一)复试形式
  本学院作物遗传育种、生物育种、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第一志愿考生都采用线上复试形式;农艺与种业专业第一志愿考生采用线下复试形式。
  (二)复试时间
  本学院作物遗传育种、生物育种、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复试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农艺与种业复试时间为2026年4月1日。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能力考核
  主要包括专业课及外语听力、口语复试。按照我校2026年招生目录规定的复试科目命题并进行面试考核。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复试科目为《作物栽培学》,作物遗传育种、生物育种专业复试科目为《作物育种学》,农艺与种业专业硕士复试科目为《作物育种学》或《作物栽培学》;外语听力、口语复试将结合面试同时进行考核。
  所有同等学力考生都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主要形式为面试。面试小组由5位教师组成,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参加复试的教师将独立评分,取平均分;复试考核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单独进行记录,采取录音和录像方式对复试过程进行记录,资格审核材料和录音录像数据由学院保存备查。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身体素质考核。今年复试期间暂不进行集中体检,考生需提交近半年内二甲(含二甲)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考生入学后还需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学籍。
  (5)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其中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成绩30分(专业课考核20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10分)、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70分。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除外)。
  (四)复试资格审核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于复试报到时上交资格审查材料。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最迟于复试前一天,将资格审查材料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邮箱329571802@qq.com,考生应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在系统上进行确认,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2.《福建农林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
  3.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4.本科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应届生)或大专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考生)或本科结业证书(同等学力考生),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交6门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由校级教务部门出具)和英语合格材料(详见我校发布的《福建农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证明材料和承诺书,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6.有关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确保至今年5月份录取校验期间仍在有效期。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提供以上材料同时,还应提供《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或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计划考生在提供以上材料同时,还应提供《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
  8.考生近半年内二甲(含二甲)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线上复试考生体检报告可拍照或扫描后保存为PDF文件的方式递交学院,命名方式为“复试专业-考生姓名-体检报告”,与资格审查材料一并提交,如无法与资格审查材料一起提交的考生,最迟须在4月17日前提交;线下现场复试考生体检报告与资格审查材料一并现场提交)。考生入学后还需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学籍。
  (五)第一志愿考生复试
  1.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具体复试时间详见学院官网公布。
  2.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公示时会备注说明。
  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根据学校要求向招生学院提交证明材料并提交加分申请书,经核验符合加分政策予以加分,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对象主要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
  (六)调剂考生复试
  若学院招生专业有调剂名额,将在2026年4月8日后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发布,具体开通时间及调剂人数、比例详见学院网页公告。
  1.我院调剂政策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执行。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各专业具体调剂政策以招生学院发布调剂公告为准。
  2.调剂考生须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经招生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调剂考生复试。
  3.学院对申请同一专业且符合调剂要求的同一批次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原则、按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学院在调剂考生复试前公示调剂名单,调剂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学院指定日期根据安排参加复试。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学院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七)专项计划考生复试
  参照学校复试录取办法执行,今年我院有复核学校专项计划考生1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根据学校复试办法,同普通计划考生一起进入复试。
  (八)复试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
  2.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应按要求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试,请考生合理安排到校时间。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应提前做好软硬件、网络及考场环境准备工作。网络远程复试统一使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考试平台,备用系统“腾讯会议”。未参加复试或未经允许擅自人为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3.学院会安排专人与考生逐一进行考前调试工作,对考生身份证、准考证与视频人像进行核验,确认考生身份,并测试网络信号、设备运行是否良好,做好双机位测试。调试成功后,考生在复试当天应按照测试通过的标准参加正式复试,若擅自更改标准影响到考生正常复试,后果由考生自负。未参加考前调试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4.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通过AI技术作弊,禁止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禁止将相关考试信息泄露或公布。
  三、录取办法
  1.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推免生和专项计划考生另行录取)。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换算,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如考生总成绩完全相同,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排前;如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排前;如再相同,则由学院单独组织二次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被录取。
  2.调剂生源必须在我校通知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未能在通知时间内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3.学院将在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4.如有考生放弃录取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时,学校将根据候补考生总成绩的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补录时,若候补考生在研招网状态为已接受待录取或由考生操作原因无法发送录取通知时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录取其后的候补考生。对已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考生,原则上我校一律不予解除锁定。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测试不合格者;
  (4)复试过程存在违纪、作弊行为;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违规处理”相关条款执行。
  四、复试监督
  1.学院成立由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成员构成的若干巡视小组,通过现场、线上巡查、视频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监管。
  2.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同时接受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
  3.学院监督电话:0591-88268135
  4.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91-83789483
  五、其他事项
  1.本实施细则如与上级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上级部门公布的政策为准。
  2.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列事项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由农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