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考研备考法硕的同学,刑法学要好好学习掌握,里面有一些重难点,如果想顺利考研,从这里开始好好学习吧。下面上海高顿考研网将给大家分享考研法硕刑法学的知识点:刑罚执行制度。
2023考研法硕刑法知识点
一、减刑
对象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实质条件
可以减刑-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应当减刑-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
限度条件: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对于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程序: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二、假释
对象条件: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限制条件: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实质条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
假释考验期及其考察: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法律后果:遵纪守法,认定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再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漏罪,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程序: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
以上就是2023考研法硕刑法学刑罚执行制度的相关知识点,你掌握了吗?赶紧收藏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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