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报考法硕考研的同学来说,宪法学是法硕考查的知识点,是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法制史作为综合科考察的局部,主要考查相关学科的根本概念、根本知识和基本原理,大家可以通过练习题学习掌握。下面上海高顿考研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法硕宪法学的相关简答题,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考研法硕宪法学练习题
《选举法》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明确规定通过下述方法破坏选举的,将承担相应的行政或者刑事责任。
简述对破坏选举的制裁情形具体包括:
(1)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日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通过贿选方式当选代表的其当选无效:(2)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其他违法行为;
(4)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
此外,公民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助。
2023考研法硕宪法学题:简述民族自治机关组成的特点
民族自治机关是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设立的,在民族自治地方行使相应的地方国家机关职权以及行使民族自治权的国家机关,民族自治机关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民族自治机关的组成呈现以下特点:
(1)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都是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以及居住在本区域内的其他民族的公民按人口比例产生代表组成,人口特别少的其他民族,至少应有1名代表:
(2)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3)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4)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和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干部中,应当合理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成员。
我国国家制度复习的重点考生应当重点掌握我国宪法和法律中有关国家性质和国家形式的基本制度。做题可以考查考生运用法律语言的表达能力和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和原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能够有一定帮助,后面会持续给大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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