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大家应对研究生考试,这里为大家整理了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的内容,供大家参考,更多考研简章,考研大纲内容,请大家登陆高顿官网查询。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我校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2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毕业证在学信网可做学历认证)。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即2020年9月1日以前毕业)的专科学历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此类考生以下简称“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学业水平需同时满足:①报考专业应与毕业专业属于同一学科(一级学科,即专业代码前四位一致),即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②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的其他语种,但是该语种应该跟报考专业招生考试语种相同);③毕业后有在普通高校本科阶段、成人高考专升本阶段、自学考试本科阶段或其他本科学习阶段,修读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8门本科的专业必修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需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
注: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属于“同等学力考生”,不受上述①②③条限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受以上①条限制,但仍需满足以上②③条。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的人员,除必须符合上述(一)中1-3各项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9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7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2020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的人员。
其中,报考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的人员须为基础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系统的在职教师,不含企业、教育培训机构、大专院校等单位在职人员。
4、报考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专业代码045101)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
5、报考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各领域(除教育管理领域)的人员须为基础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系统的在职教师(2021届及之前毕业生),不含企业、教育培训机构、大专院校等单位在职人员。
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建议从事与报考专业相关职业的人员报考。
(三)其他说明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非定向考生(国家专项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考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不接受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即大学本科1至3年级学生)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
三、报名办法
(一)推荐免试考生报名
经本科就读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通过我校审核并复试合格的,择优录取。推免生申请流程参照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
凡是已被我校接收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我校推免生接收复试详细办法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二)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选择考点时,请考生务必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上海户籍考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
(2)非应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本市户籍考生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还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2021年六个月的上海已缴社保记录、2021届毕业的学生需提供本人2021年三个月的上海已缴社保记录(如有变动,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最新通知为准),无法提供的考生请选择户籍所在地考点。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即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应按照我校招生章程的有关内容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引发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条件(资格)的全面审查一般在复试时进行。网上报名前应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学校代码和名称、院系所代码和名称、专业代码和名称、考试科目代码、名称以及学习形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年限、学费等信息,均应事先确定,尤其请考生仔细查阅初试考试科目,部分院系初试考试科目有所调整。如因考生在网上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失误或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按要求选择报考点等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以备查验。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考生网上报名前,必须先与考生原籍省级教育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领取专门的报考登记表,查问如何领取“专项计划校验码”,对此专项计划报名、复试和录取办法我校会另外专门发布通知。“少干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6)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的专业学位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将报名条件所要求的本科课程成绩单、外语水平考试等级证书、毕业证书的原件的扫描件通过邮件(yjszs admin.ecnu.edu.cn,邮件标题命名“同等学力+报名号+姓名”)发送至我校研招办(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结束前,逾期不再受理),我校将进行审验,否则不允许考试。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下简称“士兵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3、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考生凭网上报名编号、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于规定时间(具体请查阅报考点通知)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考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上海市教硕-规培相结合项目”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推荐审批表》。
只有同时完成缴纳报考费和完成照片采集的考生才算确认完成,只有完成现场确认的记录才能上报教育部。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凡是选择上海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的考生进行网上确认:
考生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提交补充材料均在网上进行。具体办法我校将于10月底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敬请关注。
(2)凡是选择其他省市考点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务必关注该考点的确认公告。
(3)资格审核初审: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4)在校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招生专业(领域)目录
我校招生计划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是根据2021年招生计划以及招生院系2022年情况拟定的,供考生参考。2022年最终的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生源状况,综合学校发展可能适当调整(会有增减),但会在复试前公布。
2022年我校部分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和方向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办法、考试科目、初试复试流程、复试分数线同全日制考生。
我校一般实行在招生单位内按专业(领域)统一招生,部分专业(领域)按研究方向招生(即按照报考的研究方向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具体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说明。
我校教育学部的教育学(040100)按照一级学科招生,各研究方向统一确定复试分数线。各研究方向对达到复试线并且填报了本研究方向的考生,全部进行复试,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不足计划人数的研究方向,进行第二批次复试,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第二批次拟录取名单。所有第一批复试成绩合格但未获拟录取的考生,均可在进行第二批次复试的研究方向中选择其中一个(小语种考生只能选择招收同语种的研究方向),参加相关方向的第二批次复试。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如有)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构成各研究方向最终拟录取名单。
“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专项计划、公费师范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港澳台和外籍研究生的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均另行公布。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学术学位硕士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史学、心理学、药学等学科三个单元外(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总分满分为500分。
专业学位硕士入学考试初试科目的设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体育、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硕士设置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入学考试总分满分为500分。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设置为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初试总分满分为300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除考试科目510命题设计、511创作外)。
各科目初试范围、各专业复试内容可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栏目查看。
2、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至27日。《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
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详见准考证)。
4、初试地点: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点指定考场。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的考生请注意,具体考场安排以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查看考点公告并按考点要求参加考试。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比例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而定),对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调剂复试(上线生源人数达到招生计划数的不进行调剂),调剂全部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复试比例将高于一志愿复试比例,具体详见该年度复试方案。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除外】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是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第一门考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的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各院系复试录取办法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复试时间一般为2022年3月下旬至4月初,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我校“少干计划”招生计划根据国家相关文件执行,“少干计划”招生复试名单按照如下原则确定: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省计划数的,该省市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如果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该省计划数的,按照以下规则计算上线考生总分跟该专业国家A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然后以考生所在省内所有考生的相对偏差排序并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结果: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优先,理工类专业优先、应用型专业优先、少数民族语言类考生优先、少数民族考生优先。
特别说明:我校“少干计划”中可录取的硕士汉族考生总数不能超过10%,具体以当年教育部文件为准。
我校“少干计划”不接受校外调剂。
我校“士兵计划”考生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复试名单:如果超过国家A线的考生数少于我校拟招“士兵计划”人数(我校“士兵计划”总数减去已录取的“士兵计划”推免生),我校将另行确定分数线并随复试方案一起公布;如果超过国家A线的“士兵计划”考生数多于拟招“士兵计划”人数,按照以下规则计算上线考生总分跟该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然后按照该相对偏差在全校所有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士兵计划”上线考生中排序并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按照上述原则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不能按照士兵计划专项录取。
我校“士兵计划”不接受校外调剂。
六、录取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规则参见2022年公布的复试方案)。
我校全日制考生只招收非定向就业人员(少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考生只招收定向就业人员,须签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被拟录取前向招生单位出具就业证明,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七、体检
录取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八、学习形式、学制、学历和学位说明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为2-3年。
非全日制专业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一般比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长,详细信息另外公布,请10月5日正式报名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研究生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九、学费、奖助政策和住宿安排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纳入学校奖助体系,有机会享受我校提供的各种资助政策,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学校提供住宿,超过基本学习年限,学校不再提供住宿。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纳入学校奖助体系,学校不提供住宿。
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不同,2022年的学制及学费标准后续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信息查询”查阅。
十、其他说明
(一)应届生(含成人高等教育应届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若在2022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二)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的专业代码区别: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6”的为专业学位,否则为学术学位。
(三)凡专业代码第五位为“Z”者为自设专业,第五位为“J”者为自主设置的交叉学科专业。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招生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五)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我校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自己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教师本人必须主动申请回避考试的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等工作,凡是参与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签署保密责任书,未签署者不能参与相关工作,违反回避制度者,将被终身取消命题、阅卷及现场评分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给与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我校将按照上级和学校要求,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八)本章程公布后,若上级部门在2022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
(九)为方便考生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动态,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关注我校研招微信公众号。
十一、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华东师范大学代码:10269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子信箱:yjszs admin.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行政办公楼313室
我校按规定对招生章程、复试办法、招生人数、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yjszs admin.ecnu.edu.cn;如有申诉或举报,可向学校监察处提出,电子信箱:jwjc admin.ecnu.edu.cn。
本文原文来自:华东师范大学院校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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