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高温补贴标准
  2014年夏高温天气提前到来,海南省各企事业单位要迅速行动,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单位职工的高温补贴发放及时、到位。那么我们一起看看看2014年海南高温补贴标准。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用人单位实行高温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每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注意:
  1、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2、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3、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提高高温津贴而扣减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高天天气补贴是一种态度的体现,不仅表现了政府对人民的一种负责,也是一种政策的体现,而海南下达了有关2014年海南高温补贴标准,其实就是一种对人民负责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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