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近期,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黑龙江龙威世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单鸿丽等5名注册会计师违法违规情况的通报》,决定给予单鸿丽、陈若明、梁秋明、李君、赵宇星等五人注销注册并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通报》称,省注协收到《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哈松检侦监建〔2017〕2号),检察建议书反映,检察院在办理犯罪嫌疑人XXX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一案时发现,注册会计师单鸿丽、陈若明、梁秋明、李君、赵宇星将注册会计师证交由XXX,由XXX(非注册会计师)成立了黑龙江龙威世纪会计师事务所,法人是单鸿丽,但这五人均不在事务所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而是将注册会计师证书及印章交由XXX从事具体业务使用,并且对XXX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从不过问。XXX每年分别给以上五人8000-15000元的所谓“挂证费”。由于五人的严重不负责任,致使XXX以他们的名义为某些企业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给国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他们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有关规定。
省注协要求,各所要对本所注册会计师专职执业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对不在事务所专职执业的(挂名)注册会计师主动到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转非手续,防止此类现象发生。 省注协将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注册管理,完善行业监管、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等相关制度,将不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挂名)注册会计师作为任职资格检查和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重点,对不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挂名)注册会计师加大清理力度,严肃查处注册会计师违法违规行为,并视问题情节轻重移交行政或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本文来源:中国会计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