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际股份7月5日晚间披露澄清公告,日前媒体的一份报道对公司在并购新泰材料的重大资产重组中存在的多出财务数据差异提出疑问,公司在公告中予以回应。
公告显示,近日有媒体刊登名为《天际股份收购标的业绩增速或难维持》的相关报道提及,公司重组草案显示,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3月,新泰材料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666.80万元、7600.17万元和1.24亿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1128.63万元、1706.75万元和6547.64万元。
由于新泰材料同时为一家新三板上市公司,根据新三板数据,2014年和2015年,新泰材料营业收入分别为1666.80万元和7602.64万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1273.75万元和1378万元。与新三板数据相比较,2014年和2015年,公司重组草案数据中扣非后净利润分别多出145.12万元和328.75万元,差异幅度分别为11.39%和23.86%。
对此,天际股份表示,在重组过程中,公司与交易对方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新泰材料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3月的利润表等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经审计新泰材料公司2014年和2015年净利润分别为-1128.63万元和1706.75万元,差异原因主要是审计调整所致。
另一方面,草案显示,2015年新泰材料第五大客户为深圳新宙邦(包含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销售金额为609.64万元,占总营收比例为8.02%。但是,新三板公布信息却显示,2015年,新泰材料第五大客户为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销售金额为515.92万元,占总营收比例为6.79%。
天际股份回复称,经核查,重组报告书草案所披露的前五大客户销售额以合并口径统计并披露,而新三板公布2015年度报告所列示的前五大客户则按照单一单位列示,即草案中前第五大客户销售额中深圳新宙包含深圳新宙邦及其子公司惠州宙邦化工。因此,草案和新三板显示的2015年第五大客户差异因统计口径不一致所致。
除此之外,重组草案显示,2015年新泰材料第三大和第五大供应商分别为邵武华新化工有限公司和常熟盈德气体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分别为424.74万元和133.72万元,占总采购比分别为11.48%和3.61%;新三板财报数据却显示,2015年新泰材料第三大供应商和第五大供应商分别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铜山县宏达精细化工厂,采购金额分别为418.92万元和106.87万元,占总采购比例分别为8.60%和2.19%。
天际股份表示,经核查,新三板披露与草案公告二者不一致是因统计口径不同出现差异和数据编辑录入差错所致,公司已在草案修订稿予以更正。
本文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