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
  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推荐,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接收,是指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推免条件
  高等学校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七)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高等学校可按上述要求制订推免生的具体条件,但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
  准备资料
  1.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2.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
  3.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
  4.学术成果(包括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得专利、获得学术科技奖项、承担课题或者其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
  5.各类荣誉、表彰、奖励证书;
  以上为常见推免材料类别,仅供参考,具体请按招生单位要求准备。推免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推免系统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是全国统一的推免工作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推免生网上报名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名、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所有推免生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名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推免生于9月28日至10月25日,可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志愿。所有推荐高校和招生单位均应按规定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推荐及接收工作[11]。
  (一)最终推免生名单、录取名单和推免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推荐高校公示推免生名单并向“推免服务系统”备案,招生单位按规定公示录取名单并向“推免服务系统”备案[11]。
  (二)9月22日起,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9月28日-10月25日,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11]。
  (三)“推免服务系统”中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复试录取办法及录取推免生名单等备案公开的推免招生信息,均由各推荐高校、招生单位提供,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在推荐高校和招生单位网站进行了公开公示。推免生如有疑问,可直接与相关推荐高校、招生单位联系咨询或向推荐高校、招生单位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申诉[11]。
  (四)当年推免生可在规定时限内查看本人报名并参加复试的招生单位相关专业的同层次同类别推免生录取名单及相关录取信息。
  推免阶段
  第一阶段,9月22日起,推免生可进行注册、查询本人推免生资格及相关政策,填报个人资料信息,网上支付;
  第二阶段,9月28日-10月25日,推免生可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第三阶段,当年推免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查看相关录取备案信息,栏目开放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2017年1月19日。
  注意事项
  推免生需网上支付报名费。
  推免服务系统提供代收推免报名费服务,报名费标准和规则均以推荐高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推免生对报名费如有疑问,请咨询推荐高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推免生所持的银行卡必须开通网上支付业务功能,进行网上支付前请务必做好准备。
  请提前存入报名费,存入金额一定要大于报名费,而且至少多出10元,以免造成支付失败。
  推免生在支付报名费前,如果没有网上支付经验,请一定先阅读各银行卡使用说明,必要时一边对照说明一边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