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高顿网校 发布时间:2015-08-11 13:36 责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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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效合同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期货经纪合同无效:
 
  (一)没有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主体资格而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
 
  (二)不具备从事期货交易主体资格的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因期货经纪合同无效给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无效行为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责任的承担。一方的损失系对方行为所致,应当由对方赔偿损失;双方有过错的,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不具有主体资格的经营机构因从事期货经纪业务而导致期货经
 
  纪合同无效,该机构按客户的交易指令入市交易的,收取的佣金应当
 
  返还给客户,交易结果由客户承担。
 
  该机构未按客户的交易指令入市交易,客户没有过错的,该机构应当返还客户的保证金并赔偿客户的损失。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交易手续费、税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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