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鹤岗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上公布相关外资企业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及会计核算案例转让无形资产等内容总结如下:
  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固定资产
  [例3]华远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外合资企业)2001年10月份有关资料如下:
  经营收入为1800万元?
  其中:商品房销售收入1020万元,其中包括前期预收定金204万元?
  转让某项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620元?
  出租产品租金收入160万元?
  预收账款账户表明,企业当月收到购房定金324万元。
  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
  其中:下属物业管理部收取物业管理费166万元?
  固定资产租赁收入34万元?
  按照规定,企业兼营不同税目应税行为,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计算纳税。在华远公司当月的经营收入中,商品房销售收入属于销售不动产税目,税率为5%;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属于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税率也为5%;而经营收入中的出租产品租金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中的固定资产租金收入、物业管理费收入都属于服务业税目,税率也为5%。
  按照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等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华远公司本月销售房屋实现的经营收入1020万元中,有204万元为以前月份预收的款项,已经在以前月份缴纳了营业税,其余的816万元为本月收到的款项,应当在本月缴纳营业税。另外,本月还收到预收房款324万元,这324万元预收款应当在本月缴纳营业税。则10月份华远公司商品房销售的营业额为1140万元(816+324)商品房销售收入应纳营业税为:
  应纳税额=1140×5%
  =57万元
  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620×5%
  =31万元
  出租产品租金收入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60×5%    =8万元
  物业管理费和固定资产租赁收入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200×5%    =10万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对于经营收入应纳的营业税应作如下分录:
  借:经营税金及附加 960000(570000+310000+8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960000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对于其他业务收入应纳的营业税应作如下分录:
  借:其他业务支出 1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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