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贵阳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上公布相关清算的类型等内容总结如下:
  因各种原因而导致解散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一般可分为不同的种类,如非破产清算和破产清算;非破产清算又可以分为普通清算、特别清算。
  破产清算即破产程序中的清算,是指由人民法院指定成立的清算组织,适用《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清算程序,即依据破产程序对破产企业的债权、债务及财产进行清理、处理,并将破产财产公平地分配给破产企业债权人的结果。非破产清算适用企业组织法等规定的清算程序。
  普通清算是指在一般情况下进行的,无需法院监督的清算。由于是企业自行组织清算委员会进行的清算,又可称为自行清算。
  特别清算是指企业不能自行组织清算委员会进行清算或者依照普通清算的规定进行清算出现严惩障碍的,或者出现资不抵债的可能时,而由企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等权力机构(简称企业权力机构)、投资者或者债权人向企业审批机构申请进行的清算。
  在我国,特别清算与普通清算的主要区别在于:特别清算由“主管机关”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成人员,普通清算从清算组面部生产组成人员。
     
  扫一扫微信,学习实务技巧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财会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财会考试高清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