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阳泉国家会计学院继续教育网上公布相关种植养殖饲养用地能否免交土地使用税等内容总结如下:
  问题:直接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是否免交土地使用税?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五项规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鲁地税函【2008】126号文,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免征土地使用税,是指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包括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不包括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划用途进行的种植、养殖、饲养等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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