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淮南会计实务操作相关内容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年终对账和报表编报有关事项的通知(二)总结如下:
  1.税收计划报表
  2010年12月31日晚,各局在完成年终对账的基础上,要编报全部计划报表并归档,同时将《各项税费收入完成情况月报表》(JH01)通过内网报送市局收入规划核算处规划组周兵化、苏长山邮箱。
  2.税收会计、统计报表
  (1)2010年12月31日晚,各局完成税收会计账月结并与国库对账后,立即编制税收会计、统计报表,税收会计账和所属2010年12月的《北京市地方入库税金明细月报表》(K02)务必与金库年报表对账一致,并做好税收会计账务年终结转。
  (2)各局编制2010年县级税收收入统计年报表,完成时间为2011年2月16日之前。
  (3)各局编制2010年《北京市地方减免税金分税种分项目统计年报表》(T14),完成时间为2011年7月6日之前。
  3.税收票证报表
  2010年12月31日晚,各局完成税收票证账月结后,立即编制税收票证报表并归档。
  (三)年报表装订及上报
  1.年报表装订
  各局一律从报表系统按统一格式打印纸质年报表,按照税收会计、统计年报表和县级税收收入统计年报表两类分别顺序装订。《北京市地方减免税金分税种分项目统计年报表》(T14)应随相应年度的税收会计统计年报表一并装订。装订的报表每页应签章,加盖局公章、各级负责人及报表编报人员签章。对所属12月份的《北京市地方入库税金明细月报表》,需由所属国库对账确认后加盖国库签章,并移交办公室作为档案保存。
  2.以前年度的年报表装订
  各局一律从报表系统按统一格式分别打印纸质2009年度县级税收收入统计年报表装订、签章。打印纸质2008、2009年度《北京市地方减免税金分税种分项目统计年报表》(T14),装订至相应年度的税收会计统计年报表中,并移交办公室作为档案保存。
  3.年报表上报
  各局应打印纸质年报表于2011年2月底前上报市局,分为2010年度年报表和以前年度报表两大类上报。所属2010年度的纸质《北京市地方减免税金分税种分项目统计年报表》(T14)于2011年7月20日前上报市局。上报的纸质年报表必须打印清晰,章戳齐全。
  三、资料备份
  2010年12月31日晚,各局在完成年终对账及报表编制的基础上,要将以下资料导出本地备份: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票证报表,税收分析数据资料,税收票证账等。原崇文局、原宣武局还要将欠税会计账及辅助账导出本地备份。
  四、其他事项
  各局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好年终结账、对账及各类年报表的编报审核工作,遇到问题及时与市局联系。
  (一)市局规划业务联系人及电话:郭顺民 88371762,周兵化、苏长山、靳蕾 88371703/68309145。
  (二)市局核算业务联系人及电话:廉清88371130,何媚、杨涛、豆辉 88371742/88371672。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计划 报表 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10年1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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