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78.00 | |||||
可报废产品 | 7.19 | 6.66 | 13.85 | |||
xx汇总 | 9.22 | 162.10 | 59.91 | 19.84 | 251.07 | |
总 计 | 114.02 | 1,515.20 | 146.94 | 19.84 | 1,796.00 |
建议:(1)对生产中不可使用或不可替代使用的积压物料进行折价处理,尽快收回资金。
(2)此次统计出的呆滞物料明细应提交一份给研发部门,由其在做产品BOM时优先考虑是否可进行物料代用;对维修配件,领用部门也应优先考虑是否可使用代用的积压品。
(3)对由品管判定的不可使用且无转让价值的积压物料进行报废处理。
(4)加强责任追究,从源头上控制呆滞物料的产生;同时也可实行激励措施,对积极消化、处理呆滞库存的人员或部门可按一定比例进行奖励。
三、 其他审计问题。
1、物料存储方面。
审计发现:部份类别的物料未认真进行归类整理,也未设置待处理(不良品)区域,部份物料存放相互混淆。如铝材类物料该情况较为突出,监盘发现16801007铝材部份余料散放在存储地未进行包扎、一条铝材(16801018)放置在16801027区域、16801012铝材中混有已切割退回的物料(不良品)未单存放等等。
审计建议:物控部门在盘点前应对物料进行适当的整理和排列,区分不良品、合格品及并附上盘点标识。
2、仓管人员工作移交方面。
审计发现:铝材仓管工作在xx月份进行了移交,但据了解存货移交时未进行认真全面的盘存,也未有人进行全程监交,未在账卡上履行移交手续。
审计建议:编制并发布“仓管人员物资交接规定”等类似制度,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履行。同时要求交接时应有成本会计、仓管负责人进行监交,并形成交接记录。
3、物料卡记录方面。
审计发现:监盘过程发现个别物料卡记录不完整或记录不清晰。如铝材仓存在较多此类情况,主要原因有:人员认识不足,认为接近盘点日之前的物料进出没必要再进行登记(认为是多此一举);车间物料员退料时未进行登记导致物料卡记录不完整。同时也存在物料卡记录不尽规范,如有些卡片未填收发日期、使用铅笔记录等。
审计建议:公司实行永续盘存制度,以此保证账卡物的一致,任何物资的进出均需在物料卡上进行实时记录。
4、盘点组织工作。
审计发现:
a、部份监盘人员未按要求参与监盘或未对盘点进行全程跟进,如元月一日多个部门未参与光热仓库的监盘。
b.部份监盘人员反映其不明白监盘工作。
审计建议:a.严格按照盘点计划实施存货盘点及监盘工作,对因监盘不力造成盘点停顿、盘点出现重大差错,应视情节严重情况对监盘人员进行处罚,并在全厂范围内进行通报。
b.对所有参与盘点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特别要求监盘人员理解监盘要点,必要时可组织盘点知识考试。
5、 其他方面。
(1) 对非人为责任所产生的盈亏差异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2) 财务部着手进行存货跌价准备的测算工作;
(3) 物控部尽快建立存货分析制度,并每月出具一份分析报告。报告应对对库存波动较大或库龄呈增长趋势的物料作出详细说明,必要时追溯至相应的经办人、订单等;同时对每月已处理的呆滞物料与下月计划进行处理的物料作重点说明。
四、整体评价
年终盘点基本按计划进行,盘点结果表明公司存货是真实完整的,但物控部门的内控管理工作仍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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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