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张家口实务税务技巧相关内容出口退税评估的几个关键点分析(二)总结如下:
  容易发现和找准问题,并以此判定自产货物与视同自产货物的出口真实性,查处存在偷漏税和多退税等情况。
  虚构生产掩人耳目
  虚设经营设备、伪造账簿数据、虚构生产能力是评估出口企业时发现的常见问题。
  例如,A公司2011年账面出口销售羊皮衣2420件,价值1972102.50元。经调查,A公司共有4台锈迹斑斑的缝纫机(账面记载4台缝纫机、价值9600元),其他加工设备未发现。针对上述情况,在调查询问中,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称皮衣的加工不在本公司,主要在外地B公司加工,但A公司账面上并未反映支付加工费等费用,也未有相应的加工合同,从该公司的设备情况看显然是没有加工生产能力的,其加工皮衣的真实性值得怀疑。因此,判断生产企业是否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不仅要看到设备的存在,还要看它的运行状态以及生产流程、生产产品的规格和质量等是否与出口货物一致,以此确定商品代码使用的准确性。
  人为调整多报退税
  采用内销产品不做或少做收入,进项税额违规抵扣,用进销项税额增减的方法,人为调节应纳税额与免抵额,实现多申报出口退税,是不法企业惯用的伎俩。
  例如,某纺织有限公司2011年1月-10月的税负率与上年相比略有提高,但出口额较上年同期增长近300%,而免抵税额为0.90万元,同比为负增长,明显异常。实地调查发现,该企业2011年7月底货物已发出,收取货款252.79万元,企业既未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也未进行纳税申报。同时在进项税额的核算上,将用于在建工程的原材料并入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达134277.22元。那么,根据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计算,该企业人为减少内销销项税额,非法加大进项税额,目的就是为了多申报出口退税。因此,在核实税负率、出口销售额增减率以及退税增减率等异常评估指标时,评估人员不要忽略了从人为调整进项税这一环节上切入核查,以此判定出口企业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抵扣和假自营真代理或挂靠经营的行为以及生产能力不实的情况。
     
  扫一扫微信,学习实务技巧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财会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财会考试高清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