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阜新实务税务技巧相关内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答集锦——成本费用扣除类(二)总结如下:
  机构应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5号),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至,可享受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⑴符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等七部委令2010年第3号)相关规定,并具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⑵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当年新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业务收入占新增担保业务收入总额的70%以上(上述收入不包括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的平均年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⑷财政、税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11、符合条件的中小信用担保机构担保赔偿准备等风险准备金如何计提并税前扣除?年度纳税申报应提供哪些资料?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5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比例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担保费收入50%比例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
  申请享受文件规定的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汇算清缴时,需报送法人执照副本复印件、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年度会计报表和担保业务情况(包括担保业务明细和风险准备金提取等),以及财政、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扫一扫微信,学习实务技巧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财会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财会考试高清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