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深圳实务税务技巧相关内容出口退税常见问题百问百答(五)总结如下:
  的抵减额进行对应调整就可以了。因此,你说的公式应该改为:免抵退税额抵减额=直接出口额*实际分配率*直接出口退税率,这样就可以为每一笔的进口找到其对应的退税率了。
  50、货物退税率有三档:9%、13%、15%,进口材料有多批,如何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及不得免征和抵扣抵减税额?
  答:在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及“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时,其“退税率”是根据其出口货物的商品编号进行确定,日常的计算是先根据进料加工合同手册登记时的“复出口商品码”进行确定,在进料加工合同核销时,再根据合同的实际出口产品比例调整相关数据。
  51、根据有关规定:进料加工零退税率的产品需按3%视同内销征税,其对应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是否要录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如果不录入,则在合同核销时将对分配率造成很大的影响,该如何处理?
  答:退税率为零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无须录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该份出口货物报关单视同内销征税后,其对应的进口料件金额需转出,因此在进、出口数据都没有录入申报系统中的情况下,在合同核销时对其分配率不会造成影响。
  5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17栏“出口销售额乘退税率”是如何计算?
  答:“出口销售额乘退税率”为当期出口单证信息齐全部分及前期出口当期收齐单证信息部分的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与退税率的乘积。
  53、退税率为零的出口产品如何在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系统申报录入数据?
  答:退税率为0的出口货物不需在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系统中申报录入,直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文件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54、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属于国税发[2004]64号文规定的六类型企业在单证输入中有什么要求?
  答: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规定的六类型企业申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时未收到出口收汇核销单信息的,必须在单证不齐标志栏录入H,待收到出口收汇核销单信息后才能作收齐H申报。
  55、退税评定等级为C类的生产企业,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录入直接出口报关单单证不齐栏时应入BH还是只录B,若录BH,当收到黄单而尚未核销时,是否只录B,收到核销信息后再录H?
  答:退(免)税评定等级为C类的生产企业,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录入直接出口报关单单证不收栏时应入BH,当收到黄单而尚未核销时,应只录B,收到核销单信息(即信息不齐标志栏无“H”时)时再录H。
  56、申报预审时生成不齐标志为“B”的预审盘进行预审---再“撤销己申报数据”--改为不齐标志为“BH”---再读入反馈信息---再处理完后生成正式申报MX盘。出口收汇核销单已办理核销,请问何时可以做收齐核销单工作?
  答:可以直接以“单证不齐标志”为“BH”进行预申报和正式申报,然后在某一个月进行预审反馈信息读入并处理后,在综合数据查询中查询出“单证不齐标志”包含“H”且“信息不齐标志”不包含“H”的报关单数据再打印出来,然后再回到向导*9步在收齐前期单证申报环节,逐一找出刚才打印出来的数据,对其进行收齐核销单申报处理。
  57、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单证不齐”与“信息不齐”有何联系和区别?
  答:“单证不齐”和“信息不齐”都包括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和代理出口证明三种单证,“单证不齐”是指纸质的单证不齐,“信息不齐”是指税务机关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中未收到相关电子数据。
  58、7月份的单证在9月份已收齐,已照常规输入,可是本月免抵退汇总表中却无前期单证齐全的数字,这是为什么?
  答:在纸质单证和电子信息都齐全的情况下,数据才会在汇总表该栏中反映的,如果只是纸质单证齐了,但信息却未到,则该栏就不反映数据。
  59、现因超期核销视同内销征税而需冲减进口额,请问如何虚拟进口报关单?
  答:如果需虚拟冲减的进口对应的手册未核销,可直接以该手册名义虚拟进口报关单。如果其对应的手册已核销,则必须先按该进口对应的出口产品的征退税率虚拟一个手册,然后再以该虚拟手册的名义虚拟该进口报关单冲减。
  60、出口报关单因超期未收齐作补税后,是否要在“向导*9步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中作收齐单证处理?
  答:作负数出口冲减原申报的直接出口的同时可以作收齐单证处理。
  61、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录入一些虚拟报关单,单证收齐信息不齐为B,请问哪一些是企业可以人工挑过?另因超期核销冲减出口额而虚拟的报关单可以人工挑过B吗?
  答:所有虚拟报关单单证不齐标志均无须录B,对于信息不齐标志B,则需视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撤消其信息不齐标志。对于你所提及的“因超期核销冲减出口额而虚拟的报关单”则必须撤消其信息不齐标志。
  62、外资企业出口货物分直接出口及间接出口,请问:取得的国内进项税专用发票,转厂出口货物进项税额是否要转出?而直接出口的不需转出,为什么?依据是什么?
  答:转厂出口货物暂实行免征增值税,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退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转厂出口货物所耗用的进项税金需按转厂比例计算转出,应按以下公式计算转厂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转厂出口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
  直接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和退税。
  63、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的内资企业,发生直接出口、转厂出口和内销业务,进口部分材料,但是我们不申请免抵退,那直接出口的收入是不是要视同内销征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规定,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的按法定增值税税率计算,进料加工复出口的按征收率计算。
  64、出口免增值税,国内购材料进项增值税是不是可退税?
  答:直接出口货物所耗用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退税,转厂出口货物所耗用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退税。
  65、收到出口退税款后如何作会计分录?
  答: 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应作以下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66、“修理物品”与“成品退换”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的处理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有什么区别?
  答:“修理物品”是对物品进行修理,该物品的原产地不一定是你公司但出口的必定是原进口的那一批物品,贸易方式为“修理物品”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有关数据应录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
  “成品退换”是你公司生产出口的产品因规格或质量等问题不符合客户要求而被退回来的产品,你可以对退回的产品返修或另外更换一批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出口,该物品应属于你公司生产的产品但不一定是原退回来的那一批产品,成品退换只能作为出口收入的调整变更进行申报。
  67、我司为中外合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加工、销售及贸易, 如果我司在国内购买原材料直接出口可以享受免抵退政策吗? 如果不可以,请问哪些企业在国内购买原材料直接(未经加工)出口可以退税呢?
  答: 原材料属于非自产产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
     
  扫一扫微信,学习实务技巧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财会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财会考试高清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