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阿勒泰会计税务实务相关内容建筑业挂靠行为税收征管问题及对税收的影响(二)总结如下:
  为只要有以下行为可确认为挂靠行为:(一)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收取管理费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的。(二)无资质证书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通过各种途径或方式,利用有资质证书或高资质等级单位的名义承接工程的。同时,对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挂靠行为论处:(一)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与现场实际施工方之间无产权关系。(二)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与现场实际施工方之间无统一的财务管理。(三)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与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及主要工程管理人员之间无合法的人事调动、任免、聘用以及社会保险关系。(四)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与施工现场的工人之间无合法的建筑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关系。
  二是完善工资性等成本费用支出管理。目前建筑安装企业的项目成本中工资性费用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建议可以提请有关部门以法规的形式明确在本企业任职或与本企业有雇佣关系的员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必须按规定与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定与企业存在任职或雇佣关系。这样,一方面可大大提高劳动合同和工资薪金支出的真实性,减少甚至杜绝虚假用工,另一方面还将有利于促进社保费的征收。同时,税务机关应该要求施工单位给具有雇佣关系的劳动者(包括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签订用工合同,并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凡没有签订用工合同的工资性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或者按账簿不健全,实行核定征收。
  三是加大挂靠建筑企业的所得税管理力度。在目前建筑工程项目普遍采取挂靠、承包经营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应把工作重点放在工程承包者的所得税征管上,应要求建筑公司将工程合同、承包合同、会计核算方式按工程项目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属于个人承包的则依法明确建筑公司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按工程收入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检查是否有挂靠施工的现象,一旦发现,责令挂靠方限期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和临时税务登记。逾期不办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告知被挂靠企业开户银行暂停拨付工程款项,并做好对工程承包合同的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建筑工程收入及工程进度,将承包人应缴的所得税切实征收到位。对于无建筑资质挂靠经营的建筑企业和内部二级核算的分公司、项目部,则要求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否则实行核定征收。
  四是加强各部门联系,实现信息共享。建立正常的工作联系制度,进一步强化与计划、城建、审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定期加大与计委的联系,从计委取得立项报告,与城建部门联系明确划分哪些是有资质的建筑单位、哪些是挂靠的,工程完工后应与审计部门密切配合,从审计部门取得决算报告,从决算报告中确定准确的计税依据,以加强对建筑业营业税的税收管理。要政府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建设部门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有地税征收机关参加并签字,从而从源头提高对税源的控管力度,防止税收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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