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邵阳会计税务知识相关内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检查方法(二)总结如下:
  业的实物资产保管以及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获取实物证据查明非货币^***易的发生情况。在察看时,稽查人员要结合运用查询法、调节法、问题式调查表等多种方法进行。如在对某企业的税务检查中,稽查人员通过实地察看发现企业新添了固定资产的项目,但在审查“固定资产目录”和“固定资产”账簿记录中被查企业购买固定资产种类、数量与实地察看的情况不一致,可以确认被查企业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的发生。稽查人员应对有关存货和固定资产减少业务进行重点审查,可以发现被查企业隐匿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
  3.采用盘存法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盘点,审核存货和固定资产实际盘点的品种、规格、数量是否与账面数一致。如不一致要分析存货、固定资产增加的来源和存货、固定资产减少的去向,结合其他检查方法认定被查企业有无体外循环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
  4.检查纳税人财务、供应、生产、销售、仓库等部门的有关资料,查找账外资料。
  (二)直接调整非货币性资产的账面记录,不确认损益申报纳税
  【问题描述】
  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不按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交换出去的非货币性资产作销售(转让)的会计核算,而是直接调整非货币性资产的账面记录,偷逃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
  【主要检查方法】
  对该类涉税问题的检查主要通过账户之间的勾稽关系来进行审查,具体检查方法如下:
  1.对纳税人的有关“原材料”、“库存商品”明细账和“材料采购”等账户进行对应检查。
  如果稽查人员在审查中发现纳税人“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账户的借方核算内容,与“材料采购”、“在途物资” 账户同期贷方核算内容不一致,应检查有没有生产领用材料退库或下脚料、委托加工材料入库。如没有材料退库或下脚料、委托加工材料入库,或虽有上述材料入库,但扣除这部分材料以后,还有一部分材料与“材料采购”、“在途物资” 账户核算内容不一致的,检查纳税人同期的“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等账户。如果没有相同的核算资料,就很可能是纳税人以材料换材料或以商品换商品(包括材料物资)未作销售,而是在材料类或“库存商品”科目中直接转账。稽查人员应通过检查纳税人的材料类或库存商品的明细账,结合有关记账凭证,查出纳税人所隐瞒的销售额。
  2.对纳税人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明细账和往来账户、货币资金账户进行对应检查。
  检查纳税人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查明纳税人增加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是否有相对应的货币资金,应付款等账户的核算资料。如果纳税人增加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与货币资金或应付款科目的核算内容没有对应关系,纳税人所增加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则很有可能是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取的。
  3.对纳税人的“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账和存货类账户进行对应检查。
  审查纳税人“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账户贷方转出金额是否与“主营业务成本”、“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账户的借方发生额一致,结合检查“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的借方发生额有无核算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损失的内容,确认纳税人用产成品、自制半成品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可能。跟踪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的发生去向进行检查,查明有无隐瞒销售额的行为。
  【实例】
  [例11-1-1]某稽查局对某机床制造有限公司2008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稽查人员采用详查法审查“库存商品”账户时,发现2008年3月“库存商品――××机床”账户贷方除月末有发生额外,月份中期有发生额,而其他各个月份则只发生一次月末的结转数。经询问公司财务人员,得知该公司“库存商品”账户贷方一般只在月末结转一次业务成本。稽查人员为确定月份中期发生的贷方数是否属正常的业务成本结转,审查该笔业务相应的记账凭证,发现记账凭证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工程物资 250000
  贷:库存商品-抛光机 250000
  记账凭证所附出库单一份和货物交换协议书一份。出库单反映3月8日发出××机床一台,收货方是某铝制品有限公司。协议书签订的内容是该公司以成本为250000元的××机床一台交换某铝制品有限公司的作价351000元的铝合金门窗一批。再采用审阅法检查该公司的销售发票,获知当月××机床的平均销售价格为300000元(不含税)。
  分析:
  该公司以××机床交换铝合金门窗,为具备商业实质、公允价值能够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应补增值税51000元(300000×17%);应补企业所得税12500元〔(300000-250000)×25%〕。
  (三)利用交易双方的关联关系,在关联方之间进行利润的转移
  【问题描述】
  规模大的企业集团利用关联交易中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通过夸大或缩小公允价值的金额,将利润向低税率的关联企业转移。
  【主要检查方法】
  1.判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是否属于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要识别被查企业的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首先获取并复核被查企业提供的关联方清单及股东名册,了解纳税人与其主要客户、供应商和债权人的交易性质和范围;其次按照国税发〔2004〕143号文件的规定,来认定与纳税人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的对方是否属于关联企业。
  2.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关联交易的价格上判断是否存在转移利润的嫌疑。检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有关的发票、协议、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与定价策略。识别的具体方法:一是看被查企业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是否存在不等价交换资产的行为,可以有针对性地查找业务发生的原始记录以及董事会的会议记录或双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来认定;二是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交易价格与被查企业对外销售的产品或商品价目表进行比对,如果价差较大的就可能存在转移利润的嫌疑,并进一步到关联方调查取证。
  3.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关联交易的调整方法。纳税人与关联企业之间的购销业务,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的,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按照规定方法调整其计税收入额或者所得额,核定其应纳税额。
  (四)故意混淆各税种计税依据的确认,少缴税款
  【问题描述】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在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印花税的计税收入的确认上有所区别,纳税人故意混淆各税种计税收入的确认,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的增值税未按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的顺序确定计税价格;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的消费税计税依据未按照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未按公允价值(市场价格)确定所得税计税收入。
  【主要检查方法】
  1.查阅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相关的协议、合同等资料,识别非货币^***易的具体内容,确定换出非货币性资产视同销售(处置)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或营业税。
  2.采用审阅法审核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核实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的增值税计税价格是否按税法规定的顺序确定;消费税计税价格是否按同类应税消费品的*6销售价格确定;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是否按公允价值(市场价格)确定;印花税税目的确认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对合同未列明金额的,是否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3.审核不动产的产权凭证及到有关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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