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营改增”改革试点前期准备工作。
《通知》中明确自治区要成立“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自治区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发改委等各相关部门共同参加完成。《通知》中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强调要认真做好测算分析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按时、有序地完成宣传动员、试点准备、模拟运行、正式实施四个阶段的工作任务。
《通知》要求,各地、县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试点前期准备工作的统筹协调,保障自治区“营改增”试点工作平稳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