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专门提供铁路运输服务,在多个省份设有分公司。请问,总公司统一购买发票后,能否携带空白发票跨区域开具?
  浙江财税12366答:铁路运输企业可以携带空白发票并在开票点所在地开具。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发票及税控系统使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6号)*9条第三款规定,提供铁路运输服务的纳税人有2个以上开票点且分布在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可以携带空白发票在开票点所在地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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