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从今年12月1日起,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对此,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纷纷表示,此举将直接推进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减少浪费,给煤炭行业带来实质性利好。
  会议认为,煤炭资源税改革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既定任务。目前我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已全面实施,实行煤炭资源税改革,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既能让资源地区受益,推进区域协调发展,通过减少名目繁多的收费,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也可促进煤炭资源合理开采利用,推动科学发展。会议要求,要立即着手清理涉煤收费基金,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取消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等,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基金,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确保不增加煤炭企业总体负担。
  一位券商分析师向记者介绍说,从量计征和从价计征的主要区别在于:从量计征*5的局限在于不能真实地反映煤炭的价格变动状况和稀缺程度,没有考虑煤炭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浪费和对环境的破坏成本。从价计征能够真实地反映煤炭的价格变动情况和稀缺程度,真正体现煤炭资源税与煤炭消耗之间的本质联系,有利于提高煤炭的利用效率,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过度依赖煤炭的局面。
  “推行煤炭资源税改革,正是基于当前煤炭资源价格变化较大,有些地方对稀缺煤炭资源造成了大量的浪费现象,现行的从量计征标准已不适应当前煤炭市场发展的考虑。”上述分析师表示。
  也有券商分析师表示,煤炭资源税改革推行后将会增加税负弹性,在未来,资金实力薄弱的小煤矿将被淘汰出局,而经营业绩相对不错的煤炭企业将会迎来发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