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
  临夏国税把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新政作为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优化服务,强化措施,确保此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及时开展政策宣传。通过单位网站、国税微博、QQ 群及微信群、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和《民族日报》发布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及纳税人及时公开小微企业扩大优惠政策范围的具体内容,提高对税收优惠政策知晓度,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都能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做好优惠政策衔接。引导小微企业准确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对办理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且属于此次优惠范围的小微企业,及时提醒办理备案手续,自2014年1季度起,按*7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办理预缴申报。同时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系统绩效管理考核,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确保优惠政策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
  三是加强核查分析管理。对符合此次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进行前期调查测算,全面分析掌握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执行效应。加强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的后续管理,对享受优惠的纳税人每年定期开展一次后续管理审核,对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的真实性进行核查,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税收环境。经测算分析,州内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新政的纳税人每年达到200户、减免企业所得税约70万元。
  四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大力开展以“六提速、三减负、一首问”为主要内容的便民办税春风服务行动和“便民办税、请您监督?三师志愿服务团队”活动,组织国税干部深入小微企业宣传辅导税收优惠新政和征求涉税需求方面的意见建议。推行“三先一及时”办税服务,对小微企业开业前先告知涉税相关事宜;申报前先辅导申报税内容;管理中先告知税收优惠政策,使企业一次性及时了解相关税收事宜,让纳税人办税更方便、更快捷、更满意。
  据悉,2010年至2012年,临夏国税已累计为 300户(次)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60.1万元,平均每年有100户小微企业享受到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