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海关联手国税部门查获一起案值巨大、手法隐蔽、性质恶劣的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大案,案值总额高达6.92亿元,涉嫌骗取出口退税1.16亿元,其中已实际退税入账1.09亿元。据悉,该案为2013年全国大规模打击走私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中查获的实际骗退税金额*5的一起典型案件。
  据调查,早在2009年,犯罪嫌疑人陆某就曾把其销售到泰国、马来西亚等地的设备以高报价方式骗取退税,累计骗取出口退税2600万元。尝到甜头后的陆某,又指使其妻刘某在台湾注册成立一家离岸公司作为进口设备的境外卖方,并在香港注册成立另一家离岸公司作为进口设备的境外卖方,构建了一个完全由陆某掌控的、以“道具机器”循环进出口骗取出口退税的犯罪环链。
  南京海关副关长钱英培告诉记者,该案呈现出犯罪主体智能化、专业化程度高、犯罪手段隐蔽性、欺骗性强,犯罪链条复杂化、团伙化趋势明显的特点。“与偷税漏税相比,骗取出口退税的社会危害性更大,不仅造成了国家财政资金的巨额流失,还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削弱了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钱英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