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多部门助力政策升级
  2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的上限,由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进一步较大幅度提高,并将政策截止期限延至2016年底。
  减负网越撒越大
  据了解,早在2010年,国家就对小型微利企业出台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当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该政策。到了2012年的时候,将“3万元”提高为“6万元”,并将政策时效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
  从“3万元”变为“6万元”,无疑扩大了小微企业的覆盖范围。 “这个数字进一步较大幅度提高,将会把减负的网撒向更多小微企业。 ”唐维骞乐观地估计。
  专家建议提至10万
  不过,“较大幅度”到底是有多大幅度,目前还未有定论。
  “这次应该将上限提高到10万元比较合理。 ”合肥智源企业管理咨询机构CEO张宝认为,近年来小微企业并不轻松,面临的压力主要是宏观经济的下行以及生产成本的提高。
  “税收的优惠有利于帮助小微企业卸下包袱。 ”但张宝表示,不仅要减轻所得税,还要降低流转税。
  据介绍,从2013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张宝认为,“流转税”占了小微企业税负的65%左右,是权重很大的部分,“应该加大这部分税收的优惠,比如将‘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提高为‘月销售额不超过5万’。 ”
  我省为小微定制优惠
  小微企业被视为中国企业的毛细血管。记者了解到,为小微企业“定制”的优惠扶持政策还在不断出笼。
  合肥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已提前对电信服务、建筑安装等行业开展调研,做好营改增扩围准备。显然,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将能通过营改增实现减负。据了解,营改增试点中我国对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征收率计税,这部分纳税人原营业税税率为5%。
  除了直接给予税收减免外,我省多部门也合力为小微企业减负。为鼓励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进出口,省商务厅曾出台政策规定,对进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给予支持。而省地税局则出台了在2014年底前免收小微企业发票工本费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