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作者在收获微薄稿酬的同时,却要承担较高的个人所得税。”全国政协委员、作家张抗抗近日在全国政协文艺界小组会上,为作家群体低稿酬、高税负抱不平。
  据了解,现行稿酬征税标准运行30多年来,没有根据社会经济形势及人们收入情况的变化做过调整。目前我国的稿酬个税起征点,依然是按照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起征点为800元。“很多作家以写作为生,他们没有固定的工资和薪金,稿酬是他们维系生活主要的甚至是*10的来源。所以,稿费标准长期实行极低的国家指导价对他们非常不利。”张抗抗说,稿酬起征点起码应与工资薪金的个税起征点拉平。
  全国政协委员、现代出版社社长臧永清也表示,现行稿酬征税办法已出现诸多弊端,既不适应当今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很难体现国家对文化产业的政策倾斜。臧永清认为,作者的创作是文化产业尤其是出版业的根,应该积极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他建议,除了提高出版物稿酬所得税的起征点外,国家还应考虑免征学术著作、科技著作、科普著作、艺术类著作等的所得税。另外,对于目前出版业中的畅销书作者和一般作者应区别对待,可按照“多收入多缴税”的基本税收原则,对稿酬实行超额累进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