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青记者就小贷公司定位、税负等问题专访了邦信惠融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董事长陈建雄、深圳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会长保罗-希尔、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李全。
  定位工商企业导致无税收优惠
  重青:小贷公司目前的税负比银行要高,您如何评价小贷公司的税赋制度?
  李全:坦率地说,现在小额贷款公司的税负是不低的,从刚开始设立的时候“根”是有问题的,它是工商企业,既然是工商企业,涉及金融企业的所有税费优惠它都拿不到,更不要说财政补贴。
  重青:您觉得税率多少合适?
  李全:在2008年底财政部曾出文对小贷公司的性质作了说明,但该文只属于部门内部规范。以前也提过,能不能从微观、从结构上、从会计制度方面给它一些解决呢?
  我在2003年写过一篇文章其实也谈到这个问题,税率是多少这个问题我真的很难回答,完全按我个人的意见,纯粹理论观点的话,我觉得应该是比其他金融机构少。我在做会计制度的时候,我发现它的货币资金、存货、它的产品、销售收入、税费、利润所有这些东西全部是货币,你没有理由说它就是一个工商企业,但是现在法律对它的界定就是一个工商企业。
  美国小贷公司无营业税
  重青:中国小贷税负是否较大,在美国小贷行业是不是这种情况?
  保罗·希尔:我的感觉跟李全说的一样,中国小贷公司税负是比较重的,而且重要的原因是像你说的,因为定位的问题,定位为工商企业所以税负高。美国是一个比较均等的一个所得税,没有营业税。营业税是一个小贷公司很重的税费负担,税率的计算方面,我感觉应该是可以减少的。
  重青:您现在也在中国做小贷公司,作为小贷协会会长,您对行业税负有何期望?
  保罗·希尔:我在中国做的是个人无抵押小贷,在减税方面,是不允许我提出来的。小贷公司税负一直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这对小贷公司尤其是做无抵押担保的小贷公司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对小贷定位为金融机构,我感觉将来有可能实现。
  在新监管之下寻发展
  重青:除开税收,小贷公司如何适应新监管并有所发展?
  李全:监管者实际是一个悲观主义者,对潜在的风险有一个较好度量和防范的过程。重庆鼓励小贷行业,鼓励小贷公司增强资本金,鼓励小贷公司差异化竞争,同时拓展小贷公司融资渠道,采用互联网新技术促进构建小微金融互联网之都的历史进程。在这个过程中,确实存在重庆小贷行业优胜劣汰的历史进程。让一些发展良好的小贷有独特的经营模式,非常高效且有现代技术的小贷公司,形成多层次、多主体资金来源渠道丰富的小贷公司,是一个小贷公司由试点向整体转型的开始。
  重青:小贷风险管理,中美有何不同?
  保罗·希尔:中美风险管理都差不多。如何发现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我想在中国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就是对它们基本财务状况作出分析,这是风险管理。我觉得风险管理跟培训是联系在一起的,能做好完全依赖于不断培训。
  在监管层面,在很多金融领域,中国的监管方式我个人认为跟美国是不一样的。中国在银行、保险、证券等方面管得细,在日常方面中国的监管比较细,美国的监管不是那么细。在小贷方面的监管,我感受比较多的是深圳的监管,我觉得它真的是把握住了监管的一个度,把监管范围说得很清楚。
  重青:希尔说风险管理和培训是联系在一起,那么从业人员的培训有一些什么途径和方法?
  陈建雄:员工的持续培训是目前小微企业面临的一个永久的课题,我们从进入开始,包括请了杜晓山先生给我们讲课等,我们专门开展了各种培训。今年初我和团队一起研究,准备用半年的时间对下属二十几家小贷公司开展培训。同时对高层要进行一体化的培训,包括风险总监、财务总监等,我们也采取多方面的培训,一方面走出去,另一方面请进来,比如加入行业协会。另外我们2013年选了5位同事去中央财经大学进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