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清远市地税局获悉,该局采取多项措施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截至2013年12月31日,清远市地税局已100%完成补办以往年度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工作,共减免企业所得税359.57万元。
  据了解,为确保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清远市地税局制定有关的文件、便函、指引,明确及细化工作要求,及时召开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推进会,将工作任务层层逐级分解,确保做到3个100%,即告知率100%、回复率100%、完成率100%。
  同时,通过门户网站、报纸、宣传栏、QQ群等多媒体,印刷了5000份宣传手册,实行税管员专人跟踪,召开辅导座谈会,举办专场政策宣讲会,主动送政策到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中小企业协会等。
  对省局下发的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下的企业,逐级分解、任务到人,逐户核实企业是否符合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政策的优惠条件,并建立专门的台账,逐户记录告知情况及申报减免税金额等内容,实施动态管理。
  另外,开通小型微利企业补办税收优惠“绿色通道”,推行小微企业补申报、申请退抵税文书受理一窗式服务、一条龙服务。实行周报制度以及成立督导小组力求上下联动,按时保质完成小型微利企业补办税收优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