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于去年8月1日起,开始对部分行业实施“营”改“增”试点政策,即试点企业营业税改缴增值税,受该政策影响,增值税大幅增长。
  昨日,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2013年1月-11月,我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铁路运输业除外)、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3个行业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合计为14.8亿元,同比下降9.7%;应交增值税合计为4.8亿元,同比增长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