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目又称课税品目。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的具体征税项目。设置税目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明确某一种税的征收范围,规定征税的广度。凡属于列举税目之内的产品或收入即为应税对象,反之则非应税对象。确定税目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列举法。按照课税对象的经营项目或收入项目分别设置税目,必要时还可以在税目之下划分若干个子目。列举法的优点是界限清楚,便于掌握;缺点是税目过多时不便查找。二是概括法。按照课税对象的类别设计税目,即按商品大类或行业设计税目。概括法的优点是税目较少,查找方便;缺点是税目过粗,不利于体现国家政策。因此,设置税目时通常同时运用这两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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