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湘潭市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统计局(产业发展部),各相关单位: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和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统计从业资格工作的通知》(湘统办函〔2014〕4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
  (一)考试对象
  凡在湘潭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统计工作尚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的专(兼)职人员,或有志于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须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条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
  2014年5月12日—8月15日(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方式
  报名前,需下载《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准考证号”和“考试成绩”栏暂不填,其他个人信息要填写完整,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和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成电子文档后贴入(扫描的照片和身份证请保存为jpg文件,三张扫描图片的大小请控制在150K左右),文件命名为“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姓名”,保存电子文档备用。报名时,请携带信息填写完整、照片及身份证扫描贴入的《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电子档和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到所在县区市、园区统计局进行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
 
  (四)收费依据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费80元/人(40元/科,共两科)。
 
  (五)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4年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9月21日,考试课程安排:
  上午9:00至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2:00至4:00《统计法基础知识》。
 
  (六)统计从业资格网上认定申请
  在10月底成绩公布后,要求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必须进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流程:
  (1)将报名时保存的《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电子文档中补齐“准考证号码”和“考试成绩”,文件名改为“统计从业资格申请+准考证号码”保存。(考试成绩可到湖南省统计教育信息网查询, http://www.hntj.gov.cn/zhuanlan/tjjy/search/cjcx.htm)
  (2)进入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虚拟大厅进入个人用户注册。(http://wsbs.hunan.gov.cn/virtualhall/index.jsp)
  (3)注册成功并登录后,依照网上办事→按部门办事→省统计局→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在线办理的顺序,按要求上传《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等材料,进行统计从业资格网上认定申请。
  网上审查认定通过后,申请人才能领取《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七)其他事项
  1、免试一门:《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八条规定: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申请免试一门考试科目者,还需带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填写《统计从业资格(免试一门)申请表》1份。
  2、补考一门: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单科成绩合格的人员,其合格成绩在二年内有效,逾期成绩自行作废。申请补考人员还需下载打印上次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成绩单(湖南统计教育信息网http:// hntj.gov.cn/zhuanlan/tjjy/default.htm)1份,填写《统计从业资格(补考一门)申请表》
1份。

湘潭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