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广西南宁度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10号)和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桂统字[2014]28号)的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2014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统计工作,或有志于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未取得统计员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及未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必须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2014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2014年9月21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三、有关政策规定
  (一)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
  (二)参加2013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单科成绩合格,其成绩在2014年度有效,只需参加另一科目的考试。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1日至7月31日
  (二)报名方式及手续: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南宁市辖区内需参加培训考试的人员(含自治区直属机关及中央驻邕单位人员)到南宁市统计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办公大楼7楼10711室,电话:0771-5528430,5539335)报名。
  2、报名人员请从南宁市统计局政务网(http://tj.nanning.gov.cn/)下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好相关信息后,持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请署本人姓名)。免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生还需携带学历证书原件。
 
  五、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40个工作日公布。考生可通过广西统计信息网(http://www.gxtj.gov.cn)查看考试成绩和合格人员名单,也可到南宁市统计局人事科查询考试成绩(电话:0771-5528430,5539335)。
 
  六、有关法律规定和要求
  (一)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10号)的第五章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在下一轮国家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后仍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实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是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重视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组织所属单位的统计人员按规定参加培训考试。
 
  南宁市统计局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