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复习备考2014年统计从业考试时,总会出现一些手足无措或者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对于那些*9次参加统计从业考试的考生来说,有可能会对统计从业的知识点很迷茫,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点,要认证复习哦!
 
  统计行政复议的管辖
  ①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既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
  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申请复议。
 
  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其复议管辖权属于它们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一般为本级人民政府。
 
  ③对国家统计局派出的各级调查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复议管辖权有两种:
  一种对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调查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统计局申请复议;
  另一种对省级以下的调查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省级调查总队申请复议。
 
  ④对国家统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统计局申请复议;
  如果对国家统计局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高顿网校小编赠言:世界上没有不学习的人,知识是无边无际的,我们要活到老,学到老。为了顺利通过考试,现在赶紧的来复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