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复习备考2014年统计从业考试时,总会出现一些手足无措或者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对于那些*9次参加统计从业考试的考生来说,有可能会对统计从业的知识点很迷茫,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点,要认证复习哦!
 
  编制统计调查项目的原则
  ①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应当明确分工,互相衔接。(+不得重复)。
  ②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不得与国家统计调查重复、矛盾,在已经批准实施的各种统计调查中能够搜集到资料的,不得重复调查。
  ③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综合协调部门需要的统计资料,应当从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搜集;确实需要直接进行统计调查的,应当编制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依照《统计法》和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后实施。
  ④抽样调查、重点调查或者行政记录可以满足需要的,不得制发全面统计调查表; 一次性统计调查 可以满足需要的,不得进行经常性统计调查;按年统计调查可以满足需要的,不得按季统计调查;按季统计调查可以满足需要的,不得按月统计调查;月以下的进度统计调查必须从严控制。
  ⑤编制新的统计调查方案,必须事先试点或征求有关地方、部门和基层单位的意见,进行可行性论证,保证切实可行,注重调查效益。
  ⑥统计调查需要的人员和经费应当有保证。  
        高顿网校小编赠言:世界上没有不学习的人,知识是无边无际的,我们要活到老,学到老。为了顺利通过考试,现在赶紧的来复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