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属于相邻权吗
2023-11-02
初级会计职称
1856人浏览
老师回答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属于相邻权。相邻权,是指相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为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必要,而对他方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依法予以限制的权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所有人对其专有部分享有独自占有、使用的专有权,对共同使用部分享有共有权,以及对建筑物的整体享有成员权,构成的建筑物的复合共有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
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上,我国通说采用“三元论”说,即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解为由三部分构成,即专有所有权、共有所有权和成员权。
1.专有所有权
专有所有权,是指建筑物的专有部分,区分所有权人取得的供其使用的特定的单元或者楼层等,具备构造上和利用上的独立性,如住宅、天花板、地板等是专有部分,不需要经过相邻的专有部分,而直接与走廊、楼梯等共用部分与外界连接。建筑物的专有部分的成立应该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在构造上具有独立性,即在物理上具有独立性,能够被明确区分开,其专有人可以排他地独立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该建筑物部分。
(2)在使用上须具备独立性,可供单独使用,有其独立出入的门户,可以不需要经过相邻的部分出入,即能够满足一般生活目的的独立机能。在对其享有的专有部分的权利上,与一般所有权人对其享有的物的权利一样,具有自由、永久、排他性。
2.共有所有权
共有所有权,又称“共有部分持分权”或“持份共有所有权部分”,是指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或约定,在区分所有建筑物之共有部分享有的占有、使用及收益的权利。共有部分,是指区分所有建筑物,除专有部分以外的其他部分及不属于专有部分的附属物,其包括供全体区分所有权人使用的全体共有部分,如建筑物的大门、通道、电梯、道路等设施,也包括仅供部分区分所有权人使用的部分共有部分或一部分共有部分,如几户共同使用的墙壁、过道等。此外,共用部分也可划分为法定共有部分和约定共有部分。法定共有部分在构造上、利用上没有独立性,如共用的出入口、楼顶等建筑物的一部分;约定共有部分在某些构造上和使用上具有独立性,根据各业主之间来约定形成。
3.成员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人的成员权,是指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基于在一栋建筑物的构造、权利归属及使用上的不可分离的共同关系而产生的,作为建筑物的一个团体组织的成员而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成员权与上述的专有所有权和共有所有权明显不同的是,专有所有权与共有所有权是财产权,而成员权是业主们基于共同的财产利益而形成的身份权,是各区分所有人就共同关系事务如何作出决定,以及该决定应如何被执行而享有的权利。成员权主要涉及在整体上如何管理、维护、使用、收益和处分建筑物的事务。
以上就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属于相邻权吗】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学习更多相关知识,欢迎大家前往
高顿初级会计职称!
*版权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2、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的材料物品。企业的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以及小企业(建筑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
2023-10-27 15:10
4519人看过
-
会计期间通常分为会计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如月度、季度、半年度等。
2023-10-27 15:10
4572人看过
-
在实务中,如果某项会计信息的省略或者错报会影响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据此作出决策,该信息就具有重要性。
2023-10-27 15:10
3898人看过
-
代理记账机构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办理基本会计业务,由代理记账机构自主考核确定。
2023-10-27 15:10
3312人看过
-
初级会计考试合格后将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一般是考生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财政局等)领取证书。
2023-10-27 10:10
3538人看过
-
初级会计考试一共有两个科目,分别是《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023-10-27 10:10
4077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