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主页 > 财税学院 > 综合 >

供热企业税收优惠问题

2019-10-30 综合 1298人浏览
老师回答
我们是一家电力公司同时兼营供热业务,在供暖期间生产的热水和蒸汽出售给一家热力经营公司,热力经营公司再向居民供热,请问是否符合(财税2019年38号)文可以免税的规定?

答:《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年38号)所称供热企业,是指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和热力产品经营企业。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包括专业供热企业、兼营供热企业和自供热单位。贵公司属于热力产品生产企业中的兼营供热企业,因此符合(财税2019年38号)文中可以免税的企业范围。贵公司涉及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关于增值税:该企业属于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并且通过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向居民供热,因此应当根据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实际从居民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该经营企业采暖费总收入的比例,计算免征的增值税。具体计算如下:免征增值税收入=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出售热力取得的收入*(热力经营企业向居民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全部采暖费收入)。如某热力生产企业A在供暖期向热力经营企业B出售热力,取得收入20万元,B通过供热管网向客户供热后,取得采暖费收入25万元,其中从居民取得的采暖费收入为15万元,则B企业免税收入为15万元,A企业免税收入为20万元×(15÷25)=12万元。

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贵公司为电力企业兼营供热业务,因此按照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是否可以区分,分为两种情况:可以区分的,免征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全部应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居民采暖费收入/全部采暖费收入);难以区分的,免征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全部应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居民采暖费收入/营业收入)。

__________

相关规定:

《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财税〔2019〕38号)

为支持居民供热采暖,现将“三北”地区供热企业(以下称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缴纳的采暖费。

免征增值税的采暖费收入,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单独核算。通过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向居民供热的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实际从居民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该经营企业采暖费总收入的比例,计算免征的增值税。

本条所称供暖期,是指当年下半年供暖开始至次年上半年供暖结束的期间。

二、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供热企业其他厂房及土地,应当按照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专业供热企业,按其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全部采暖费收入的比例,计算免征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兼营供热企业,视其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是否可以区分,按照不同方法计算免征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以区分的,对其供热所使用厂房及土地,按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全部采暖费收入的比例,计算免征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难以区分的,对其全部厂房及土地,按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计算免征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自供热单位,按向居民供热建筑面积占总供热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免征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本通知所称供热企业,是指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和热力产品经营企业。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包括专业供热企业、兼营供热企业和自供热单位。

四、本通知所称“三北”地区,是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版权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2、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销货退回是否可以针对退回部分开具红字发票

    销货退回是否可以针对退回部分开具红字发票

    我司销货,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有部分退回,是否可以针对销售退回部分开具红字发票?

    2021-11-29 18:10 65人看过
  • 经营范围之外可以开票吗

    经营范围之外可以开票吗

    公司借款给其他公司,需要开具利息发票,但是公司没有这个营业范围,能开具发票吗?

    2021-11-29 18:09 37人看过
  • 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抵扣联丢失怎么办

    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抵扣联丢失怎么办

    公司取得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人员交接原因导致原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均丢失,我们该如何处理才能符合规定?

    2021-11-26 18:42 61人看过
  • 发票清单的开具要求

    发票清单的开具要求

    我公司销售了许多不同种类小零件,开具发票的时候是否可以直接开具材料费,然后附上自己做的清单,而不是在开票系统中开具清单?

    2021-11-26 18:40 72人看过
  • 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我是集团成立的一家专门从事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公司,我建设公租房时是不是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那后续交易中是否还有其他优惠?

    2021-11-26 18:38 38人看过
  • 拍卖公司如何开具发票

    拍卖公司如何开具发票

    我公司是北京的一家拍卖公司,在拍卖文物艺术品时,遵循行业惯例,为委托方和购买方相互保密信息。对于我公司代委托方收取的货款,是否可以由我公

    2021-11-26 18:36 79人看过
  • 销货退回是否可以针对退回部分开具红字发票

    销货退回是否可以针对退回部分开具红字发票

    我司销货,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有部分退回,是否可以针对销售退回部分开具红字发票?

    2021-11-29 18:11 4047人看过
  • 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抵扣联丢失怎么办

    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抵扣联丢失怎么办

    公司取得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人员交接原因导致原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均丢失,我们该如何处理才能符合规定?

    2021-11-26 18:11 3637人看过
  • 发票清单的开具要求

    发票清单的开具要求

    我公司销售了许多不同种类小零件,开具发票的时候是否可以直接开具材料费,然后附上自己做的清单,而不是在开票系统中开具清单?

    2021-11-26 18:11 4968人看过
  • 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我是集团成立的一家专门从事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公司,我建设公租房时是不是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那后续交易中是否还有其他优惠?

    2021-11-26 18:11 3215人看过
  • 建筑工程发票备注栏注明信息是否合规

    建筑工程发票备注栏注明信息是否合规

    公司有很多不同地方的门店进行装修,工程公司在玉林,统一开具玉林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注明工程地址和项目名称,该发票开具是否合规?

    2021-11-25 13:11 3362人看过
  • 销售免税农产品是否可以开专票

    销售免税农产品是否可以开专票

    我司为一般纳纳人,主要从事蔬菜的批发和零售。请问,我司在从事蔬菜批发和零售时,享受 该环节增值税的免税,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1-11-04 17:11 3939人看过

张晓萌

硕士

高顿研究院

  • 4414

    精选解答
  • 45495

    阅读量
咨询老师
  • 注册会计师考几年考完?cpa持证人每年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吗?
    cpa考试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在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全部科目后,才能参加综合阶段考试。
  • 2022年cpa考试成绩查询官网是哪个?答:网报系统
    2022年cpa考试成绩查询官网是“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站网址是https://cpaexam.cicpa.org.cn,除此之外,考生还可以在中注协微信公众号中查询到cpa考试成绩。
  • 俄罗斯2014年经济将成长0.5%:俄罗斯央行行长
    俄罗斯央行行长纳比乌琳娜周一(5月26日)指出,俄罗斯经济今年可能成长约0.5%,但乌克兰危机对稳定性的整体威胁不大。 纳比乌琳娜在接受媒体专访中指出,俄罗斯央行可能将把今年国
  • 2023年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分别是?戳下文查看详情~
    2023年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暂未公布,不过,以往注会考试的报名条件都没有什么变化,所以高顿小编推测2023年注会考试的报名条件和以往区别不大。2023年注会考试的报名时间目前也还未确定,我们可以参考以往注会考试的报名时间,预计2023年的报名时间相关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 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公布!多少分合格你知道吗?
    随着9月23日到25日CPA延考的结束,今年全国范围内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已经是彻底结束了。信在接受了注册会计师考试洗礼之后,大家的学科知识掌握已经上升到了一个全新的层次。接下来就是查询成绩的时刻啦,那具体来说,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是什么?多少分合格你知道吗?一起随高顿CPA小编一起看看下文吧! 一、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是什么? 根据《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文件中的说明,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有两个,分别如下: ①PC端: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 ②移动端: 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 另外,根据中注协的官方说法,今年的注册会计师成绩公布时间:预计11月下旬!成绩公布之后,考生可以自由选择通过上述两个查分入口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