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人员申硕硕士学位能获取学位证书,这是个人能力的证明,对于个人未来的发展是有很大帮助的,能让个人在竞争中具有一定的优势,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延边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学位证获取流程吧。
延边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学位证获取流程分两个阶段。
一、课程考试和成绩认定
1、申请人必须在四年内通过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课程考试必须与在校研究生同时参加同试卷考试,如有一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合格,允许补考一次。补考后仍不合格,本次申请无效。学位课程中外语课与学科综合考试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各科成绩由研究生院存档;
2、除国家教育部批准,经全国统考录取后学习的全日制研究生班外,申请人在其它学位授予单位,未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组织的各类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或研究生班中所取得的各科成绩,在其申请学位时不能作为学位课程成绩予以认可;
3、原有硕士研究生学籍,因病或因特殊情况经批准中断学习或修完课程尚未论文答辩者,提出在职申请学位时,原有各科成绩予以认可。但对受处分而未获得学位者,各科成绩不予认可,在职申请学位时必须重新考试。
二、学位论文
1、申请人在全部课程考试通过后,须提出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经有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
2、申请人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应是本人在工作实践中独立完成的成果。学位论文的撰写,一定要符合我校有关硕士学位论文的规定和要求,不得以现成的研究成果直接代替学位论文。
3、申请人的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被批准后,须在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四月初至五月末。
4、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答辩委员会应做出是否准许其修改论文并在一年内重新答辩的决议。
以上内容来源:延边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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