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分红优先股与非参与优先股是不冲突的。

强制分红优先股与非参与优先股

1、强制分红优先股:公司在章程中规定,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时,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利润的优先股。

2、非参与优先股:持有人只能获取一定股息但不能参加公司额外分红的优先股。

根据我国2014年起实行的《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我国目前的优先股只能是:每股票面金额为100元、不可转换优先股、累计优先股、非参与优先股、固定股息率优先股、强制分配优先股。

优先股的基本性质

1、约定股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优先股的股利收益是事先约定的,也是相对固定的。

2、权利优先:优先股在年度利润分配和剩余财产清偿分配方面,具有比普通股股东优先的权利。

3、权利范围小: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事项无表决权。仅在股东大会表决与优先股股东自身利益直接相关的特定事项时,具有有限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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