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的优先权利体现在优先分配股利、优先分配剩余财产。
优先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具有优先权利、相对优先于一般普通种类股份的股份种类。
优先股的基本性质
1、约定股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优先股的股利收益是事先约定的,也是相对固定的。
2、权利优先:优先股在年度利润分配和剩余财产清偿分配方面,具有比普通股股东优先的权利。
3、权利范围小: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事项无表决权。仅在股东大会表决与优先股股东自身利益直接相关的特定事项时,具有有限表决权。
优先股的优点
1.有利于丰富资本市场的投资结构;
2.有利于股份公司股权资本结构的调整;
3.与普通股筹资相比:有利于保障普通股收益和控制权;
4.与负债筹资相比: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
优先股的缺点
可能给股份公司带来一定的财务压力:
1.与负债筹资相比:优先股资本成本相对于债务较高;
2.与普通股筹资相比:股利支付相对于普通股的固定性,会增加公司的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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