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指的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或者说,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得各种关系的总和。还有更多经济法中有关于民事诉讼的考点内容,来跟小编一起看看吧!

中级会计经济法民事诉讼相关考点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1.民事纠纷案件;

2.商事纠纷案件;

3.劳动争议案件;

4.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非讼案件。

二、民事诉讼与仲裁的区别

1.民事诉讼:适用于平等主体间的财产纠纷、人身关系纠纷;

2.仲裁:适用于平等主体间的财产纠纷、不适用人身关系纠纷。

三、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1.合议制度

①一般:≥3人合议庭(单数);

②特殊:1名审判员(适用情形:非讼案件;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基层法院审理清楚明确的一审案件;中级法院对一审适用简易程序或上诉的二审案件,清楚明确且双方同意的)。

2.回避制度

3.公开审判制度

①审判:一般公开审理

(1)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应当不公开

(2)商业秘密、离婚案件申请不公开

②判决:一律公开

4.两审终审制度

①一审终审特殊案件;

②非讼案件;

③小额诉讼;

④最高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裁定

四、民事诉讼对地域管辖的要求

1.一般地域管辖

①原告就被告原则;

②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专属管辖

①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港口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③继承遗产纠纷: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协议管辖: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议管辖(人身关系纠纷不得协议管辖)

4.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

①最先立案管辖:向两个以上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②不得随意移送:先立案的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③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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