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指的是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在后续年度中已经通过盈利进行弥补的金额。这个金额通常用于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表中,以反映企业亏损的弥补情况。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A类)中的相关填写
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A100000)中,第21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用于填写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的关键行次。
这一行的数据来源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可在本年度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它的金额不能超过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和可弥补金额。
具体计算过程涉及到对以前年度亏损结转弥补情况的逐年梳理。首先,要查看企业以前年度纳税申报时确认的亏损额,这些亏损额会在税务系统中逐年记录。例如,企业在2019年亏损10万元,2020年盈利3万元,那么2020年就可以用当年盈利弥补2019年的部分亏损,最多弥补3万元,此时在2020年纳税申报时,“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就填写3万元。
2.弥补顺序和限额
企业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一般是按照“先亏先补”的顺序进行。即先弥补最早年度的亏损。
对于可弥补的亏损额,有时间限制。一般企业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不过,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
例如,某高新技术企业在2013-2017年有未弥补亏损,从2018年开始盈利,其2013年的亏损可以在后续10年内(即到2023年)进行弥补,前提是企业在相应年度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要求等相关条件。
3.关联其他附表
在填写“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还需要关联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其他附表。如《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
该表详细记录了企业以前年度亏损的金额、已弥补亏损年度、本年度实际弥补亏损额等信息。纳税人需要先准确填写A106000表,系统会根据该表中的数据自动计算并将允许弥补的金额带到主表(A100000)的第21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中。
例如,A106000表中计算出2024年企业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5万元,那么这个5万元就会自动或者手动(根据申报系统要求)填入主表的相应行次,用于计算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