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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期进项税额(★★★)
  (一)进项税的抵扣范围
  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P299)
  (1)一般纳税人(从国内)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解释】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
  (2)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解释】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10依据。纳税人进口货物报关后,境外供货商向国内进口企业退还或返还的资金,或进口货物向境外实际支付的货款低于进口报关价格的差额,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解释】农产品买价,包括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的运输费用,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解释1】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和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解释2】运费严格与货物挂钩:(1)货物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则其运费也不能抵扣;(2)货物的进项税额在当期不能抵扣,则其运费在当期也不能抵扣;(3)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只能抵扣80%,则其运费当期也只能抵扣80%。
  【解释3】(1)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因此其运费也不能抵扣;(2)购进农产品可以按照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因此其运费也可以按照7%计算抵扣。
  (5)一般纳税人取得由税务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将专用发票填写的税额作为进项税额计算抵扣。
  【解释】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

凭票抵扣

1、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计算抵扣

1、外购农产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买价×13

2、运费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运输费用×7

  2、不准抵扣的进项税额(P300)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解释1】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以外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解释2】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解释3】纳税人购进的固定资产,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解释1】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解释2】新规定缩小了“非正常损失”的范围,仅限于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不包括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解释1】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解释2】(1)纳税人外购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2)纳税人外购的摩托车、汽车、游艇,用于对外销售的,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3)纳税人外购的摩托车、汽车、游艇,用于自己使用的,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5)前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解释1】运费严格与货物挂钩:(1)货物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则其运费也不能抵扣;(2)货物的进项税额在当期不能抵扣,则其运费在当期也不能抵扣;(3)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只能抵扣80%,则其运费当期也只能抵扣80%。
  【解释2】(1)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因此其运费也不能抵扣;
  (2)购进农产品可以按照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因此其运费也可以按照7%计算抵扣。
  【解释3】(1)不论是在购进原材料环节、销售产品环节,还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给他人”的运输费用,按照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2)在销售产品时,“向买方收取”的运输装卸费,属于(含税)价外收入。
  【例题·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下列运费中,不允许计算扣除进项税额的是( )。
  A、外购原材料支付的运输费用
  B、外购设备支付的运输费用
  C、外购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运输费用
  D、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的运输费用
  【答案】C
  【解析】(1)选项A:“购进或者销售”原材料支付的运输费用均可抵扣;(2)选项B:外购设备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其运输费用也可以抵扣;(3)选项C:外购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其运输费用也不能抵扣;(4)选项D:农产品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其运输费用也可以抵扣。
  3、特殊规定(P300-301)
  (1)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发生前述5种情形的(免税项目、非应税劳务除外),应将该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案例1】甲公司2010年1月购进100万元的原材料,其进项税额17万元已经在1月份抵扣。3月份甲公司将40万元的原材料用于集体福利,则40万元对应的进项税额6.8万元,应当从3月份的进项税额中扣减(进项税额转出),以避免纳税人少缴增值税。
  (2)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进项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案例2】甲公司2010年1月购进100万元的原材料,其进项税额17万元已经在1月份抵扣。3月份甲公司退货40万元(或者因原材料质量问题卖方给予甲公司40万元的折让),则40万元对应的进项税额6.8万元,应当从3月份的进项税额中扣减(进项税额转出),以避免纳税人少缴增值税。
  (3)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
  【案例3】甲公司既销售涂料(应纳增值税),也从事装修劳务(应纳营业税)。2010年3月,甲公司购进一批涂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甲公司将外购的涂料部分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17万元;部分用于对外的装修劳务,取得营业额为234万元。在计算甲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时,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0×17%×117÷(117+234)=5.67(万元)。
  (二)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P303)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应当自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解释】纳税人自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的,在通过认证的当月抵扣。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当在完税凭证开具之日90日后的*9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解释】如果完税凭证开具之日为4月1日,纳税人应当在7月15日之前申报抵扣(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自该结算单据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
  【例题1·计算题】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4月购销业务情况如下:
  (1)购进生产原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是23万元、3.91万元;另支付运费(取得发票)3万元。
  (2)购进钢材20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是8万元、1.36万元。
  (3)直接向农民收购用于生产加工的农产品一批,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为42万元。
  (4)以托收承付方式销售产品一批,货物已发出并办妥银行托收手续,但货款未到,向买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42万元。
  (5)将本月外购的20吨钢材及库存的同价钢材20吨移送本企业修建产品仓库。
  (6)期初留抵进项税额0.5万元。
  要求:
  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
  【答案】
  (1)当期销项税额=42×17%=7.14(万元)
  (2)当期进项税额=3.91+3×7%+42×13%-1.36=8.22(万元)
  (3)当期应纳增值税=7.14-8.22-0.5=-1.58(万元)
  期末留抵的进项税额是1.58万元。
  【解析1】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因此,42万元的销售额应计入当期,征收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销售额肯定不含税。
  【解析2】本期外购的20吨钢材用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修建产品仓库),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解析3】将库存的同价钢材20吨移送本企业修建产品仓库时,其对应的进项税额1.36万元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转出。
  【例题2·计算题】
  某电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4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销售A产品50台,不含税单价8000元。货款收到后,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提货单交给了购买方。截止月底,购买方尚未提货。
  (2)将20台新试制的B产品分配给投资者,单位成本为6000元。该产品尚未投放市场。
  (3)单位内部基本建设领用甲材料1000公斤,每公斤单位成本为50元。
  (4)改、扩建单位幼儿园领用甲材料200公斤,每公斤单位成本为50元,同时领用A产品5台。
  (5)当月因管理不善丢失库存乙材料800公斤,每公斤单位成本为20元,作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
  (6)当月发生购进货物的全部进项税额为70000元。
  其他相关资料:甲材料、乙材料均系外购取得,上月进项税额已全部抵扣完毕。购销货物增值税税率均为17%,税务局核定的B产品成本利润率为10%。
  要求:
  (1)计算当月销项税额;
  (2)计算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
  (3)计算当月应缴增值税税额。
  【答案】
  (1)当月销项税额=[50×8000+5×8000+20×6000×(1+10%)]×17%=97240(元)
  (2)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70000-(50×1000+50×200+20×800)×17%=57080(元)
  (3)当月应纳增值税额=97240-57080=40160(元)
  【解析1】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收到货款,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因此,当纳税人销售A产品50台,尽管购买方尚未提货,仍应缴纳增值税。
  【解析2】将新试制的B产品分配给投资者,视同销售,应缴纳增值税;但由于B产品没有市场价格,因此应计算其组成计税价格。
  【解析3】改、扩建幼儿园领用A产品,视同销售,应缴纳增值税。
  【解析4】单位内部基建、 改扩建幼儿园领用甲材料以及当月丢失库存乙材料所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扣除,因此其进项税额应当从当月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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