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经济法》:交易行为

  禁止的交易行为
  1.内幕交易行为
  2.操纵证券市场
  (1)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4)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3.虚假陈述行为,包括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和不正当披露。
  4.欺诈客户行为
  (1)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2)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3)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4)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5)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6)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7)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5.其他禁止的交易行为
  (1)禁止法人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
  (2)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他人的证券账户,禁止任何人挪用公款买卖证券;
  (3)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