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财产继承

  财产继承
  (1)继承人(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或退伙)。
  (2)继承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解释:普通合伙人应具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和执行合伙事务的能力,因此,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可能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
  ②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