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解读:形成权

  详细描述:
  什么是形成权?
  老师回复: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权利。形成权的行使不以相对人的同意为要件,故对相对人的影响甚大,只有及时行使才能使法律关系尽快明确,为此需要在法律上规定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就是形成权的存续期间,依此期间,权利人逾期不行使将导致权利的消灭。
  例如:《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因此规定,如果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代理行为有效。这就是行使追认权的最典型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