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金发行条件

  1.基金的主体
  管理人:公司或合伙企业
  托管人: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2.分类
  封闭式:份额固定,不能申请赎回,可以交易
  开放式:份额不固定,可以申请赎回,不可以交易
  3.公开或不公开募集
  公开募集:(1)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注册与否决定,收到注册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募集,发售的3日前公布招募说明书。
  (2)是否成功的标志:封闭式基金份额总额达到准予注册规模的80%以上;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额超过准予注册最低募集份额总额;验资。
  非公开募集:(1)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