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解读: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的一般职权是“制订方案”,提交股东会表决通过。董事会有权“决定”的事项包括: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3)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4)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