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讲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1.适用: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
  2.不适用仲裁:
  (1)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行政争议
  3.不适用《仲裁法》:
  (1)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适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代理VS无效代理、冒名欺诈】冒名欺诈行为效果由冒名者承担。无效代理由于无效,所以代理不成立,由代理人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