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解读:公司董事的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注意】被剥夺政治权利,一律5年;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看是不是五类特定的犯罪行为(经济犯罪)。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